修業規定-陽明交通大學(交大校區)
中央大學 清華大學 陽明交通大學(交大校區)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交大校區) 文化研究 學分學程實施辦法
99學年度第四次(990622)教務會議修訂
一、為提供本校同學人文社會學域之專業訓練,並為支援台灣聯合大學系統跨校「文化研究學程」,本校特設立「文化研究學程」,以培養具有跨領域研究、批判思考與知識實踐能力之學生。
二、本學程由台灣聯合大學系統文化研究跨校學程委員會規劃,由本校相關系所(外文系、人社系、社文所、族群所等單位)及台聯大系統相關系所支援此學程之開授課程。每學期之課程規劃經學程課程委員會審核通過後公佈。
三、凡本校之學生,均可經申請核准後成為本學程之正式學生。
四、本學程學生依下列修課規定修畢本學程課程18學分以上者,均由本校發給「台灣聯大系統文化研究跨校學程」修畢證明,並在成績單上加註「修畢台灣聯大系統文化研究跨校學程XX學分」:
1.必修「文化研究導論」一門(3學分)
2.選修四類特色課群如下:
i. 批判理論與東亞現代性
ii. 思想與運動
iii. 性/別研究
iv 視覺文化
3.非所屬系所課程需至少修畢6學分。
4.課程依年級分類為「基礎課程」、「進階課程」、「專題課程」:「基礎課程」為大學部課程,「進階課程」為碩士班課程(大四同學可以上修),「專題課程」為碩、博士班課程(碩二以上)。
五、本校學生得選修台灣聯合大學系統所屬各校之「文化研究學程」所開設之課程,以抵免同性質之課程學分,可抵免之學分總數不限。
六、申請核發證書之程序如下:
1.畢業當學期開學第一個月內請向學程辦公室申請核發學程證明文件。
2.學程辦公室核定後資料轉交校方,於畢業時取得學程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