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供应链管理与强迫劳动」活动侧记
撰文/张文祈(国立阳明交通大学科技法律研究所硕士生)
活动日期:2022年12月13日
主办单位:国立阳明交通大学文化研究国际中心、科技法律研究所
本次工作坊由凌怡华博士(Dr. Bonny Ling,Work Better Innovations执行长、英国诺丁汉大学高级研究员)担任主讲人,由文化研究国际中心主任刘纪蕙教授,以及科技法律研究所邱羽凡副教授共同担任主持人,另也邀请到科技法律研究所林志洁教授、台湾人权促进会施逸翔秘书长到场与谈。随着台湾的强迫劳动问题日渐受到社会关注,本次主题将从企业的观点出发,侧重其对防免人权侵害、供应链管理等之责任,以期回应我国的强迫劳动风险与困境。
◎从人手一杯的咖啡,跨国供应链中的隐蔽劳动剥削
首先,凌怡华博士以咖啡供应链为例,说明强迫劳动与供应链的关联性。许多产品从开发、制造、运输到配送,都是在复杂交错的全球供应链中完成,也随着国际贸易日渐蓬勃,让人们生活得更加便利。咖啡供应链也不例外,历经了咖啡豆的种植、收成、加工、碾碎、烘烤、包装、运送、磨粉到泡煮,最终才成为我们人手一杯的提神咖啡。而在某些产业环境中,其供应链可能更加复杂,例如,对电子产业中的品牌公司来说,这些公司除了有建立直接商业关系的众多第一级供应商(Tier 1 Supplier),这些供应商的其他合作夥伴也成为与该公司间接合作的第二级供应商(Tier 2 Supplier),以此类推,最终形成了多方交错、相互影响的商业网络,也反映了其中可能涉及更加深层却隐蔽的劳动剥削和环境危机。因此,这些龙头公司必须长期、深入地研究其供应链(Supply Chain Mapping)。对当代的许多大型跨国公司而言,其中最大的挑战便是供应链中的移工问题,这也是其目前致力改善的首要目标。
对此,凌怡华博士也提出相关的国际人权标准供对照参考。例如,联合国工商企业与人权指导原则(UN Guiding Principles on Business and Human Rights,以下简称 UNGPs)将人权保障建立在三大支柱上,分别是:(一) 国家对人权的保护义务(State Duty to Protect)、(二) 企业对人权的尊重责任(Corporate Responsibility to Respect),即指企业不应产生或导致任何人权之侵犯,同时亦强调企业应积极影响其商业合作夥伴减少对人权之负面影响、(三) 权利遭侵害者须能取得有效救济 (Access to Remedy)。
其中,UNGPs的原则17订立「人权尽职管理」(Human Rights Due Diligence)的基准,即「为辨识、防免、减缓负面人权影响,并为其如何处理此类影响负责,企业应落实进行人权尽职管理。此一过程应包括评估实际和潜在人权影响、整合评估结果并采取行动、追踪成效,并回报对于前开影响的处理方式。」反观二年前,台湾虽首度公布了「企业与人权国家行动计画」,也有提及台湾企业在国际市场与全球供应链中的重要性,却没有描述任何具体的管理和解决风险的做法。
◎台湾移工深陷「抵债劳动」,大幅提高强迫劳动风险
2020年,美国政府发布的人权报告(U.S. 2020 Human Rights Report)指出,在台湾,移工为面临强迫劳动风险的主要族群,本国的强迫劳动问题大多发生在高度依赖外籍移工劳动力之产业,且移工时常被收取高额招聘费,或受到债务奴役。如对照国际劳工组织(ILO)提出11项强迫劳动指标,其中之一正是「抵债劳动」(Debt Bondage),因移工若在正式工作前,已被迫承担一笔债务,此等经济压力使得该移工无法离开工作岗位,不论其处于多么恶劣的工作环境之中。因此,这将大幅提高其日后处于强迫劳动之风险。此外,国际劳动标准已多次强调「任何雇主、公司或第三方均不得向劳工收取招聘或相关费用」,但台湾现行制度下,仲介机构却是全球唯一得「合法」向移工收取服务费的国家,成为助长台湾强迫劳动问题的一大因素。再加上对移工而言,由于语言隔阂、救济程序等障碍,如欲落实UNGPs的第三支柱所称之「有效救济之取得」,更有相当困难。对此,若此一招聘费问题迟迟无法改善或预防,本土企业除须支付高额罚金,也可能遭国际市场所抵制,有损商誉,以致妨碍企业未来的经贸发展,故台湾政府确有重视之必要,尽速落实符合国际劳动标准之「雇主支付原则」。
◎发行「了解国际强迫劳动指标:台湾中小企业实务指南」,共同关注强迫劳动问题
最后,凌怡华博士除再次强调让所有受害人「取得有效救济」之重要性,也提到Work Better Innovations近日发行「了解国际强迫劳动指标:台湾中小企业实务指南」手册。这本手册以图解的形式,解说有关强迫劳动的国际标准、11项指标、具体实践等方法,同时也以本土案件为例,指导并教育台湾的中小企业如何识别潜在、复杂的强迫劳动因素,期待能借以帮助这些中小企业对其供应链中的人权风险进行有效地识别和管理,从而防免所有可能的人权侵犯风险,也让所有供应链之下的强迫劳动受害人得以追寻正义(Justice)和劳动权益保障。
◎具体落实企业社会责任,企业揭露非财务资讯
林志洁教授从企业永续与法律人的观点进行与谈,由于未来全球社会潜藏着包括信任崩解、极端化、贫富不均等诸多迫切危机,必须在十年内予以解决,应进行改革的推手不再是国家政府,而是拥有更多量能的企业。随着跨越国界之影响力在全球化下日益增强,这些企业的实力与规模随之壮大,因此,绝不能再只以营利作为唯一目标,而必须担负起更多的人权保障责任。然而,这些责任内容和义务强度并非一体适用于所有的大型公司和中小企业,而必须按其规模、吸收成本等能力,再给予弹性、公平的分配。
至于如何确保公司落实其应尽之责任,应先始于要求企业「遵守规则」,亦正如凌博士所提及的多项国际人权标准。虽然在这之中取得平衡相当困难,但着实有采取积极行动的迫切需求。
林志洁教授接着以金融业为例,说明我国财团法人「金融消费评议中心」正是UNGPs支柱三所称之「提供有效救济」的非司法管道之一,确保金融消费争议中之个别消费者取得免费、迅速的救济协助。然而,不论处于何种产业,所有企业皆应落实人权,故国家人权委员会作为一个很好的切入点,除了得以组织各个产业类别之主管机关,亦开始为所有企业拟定可以共同遵循的人权基础。此外,政府亦得从国家高度管制的特许行业着手,诸如医疗业、航空业、电信业等,逐渐推动其中的企业人权责任。
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作法,林志洁教授认为国家应订立明确规则,并采取多元、集中的手段,要求揭露非财务资讯,挹注消费者与投资人对公司的影响力,其中应揭露的资讯包括环境、社会、治理等议题。最后,有关企业永续之国际趋势,律师业作为熟悉人权、人性尊严之专业群体,不仅仅只能将自己侷限在司法制度或法律解释之一端,而需更加积极地参与、介入相关ESG事务,包括供应链尽职调查、外籍渔工人权、性别平权、普惠金融及净零排碳等问题,也能借此善尽律师之职责,并回应企业永续之此一国际趋势。
◎「企业与人权国家行动计画」缺乏具体行动
施逸翔秘书长作为人权工作者与倡议者,首先观察到台湾自二年前公布至今的「企业与人权国家行动计画」缺乏具体行动、时程或关键行动指标,与其说该行动计画是政府政策,不如说是宣示意义与政令宣导成分更高之政府文件。而该计画原定的「未来推动措施」,诸如强化域外管辖、推动揭弊者保护机制等方面之完成度亦不高。以域外管辖为例,目前我国政府仍无法处理和应对台湾跨国企业在「已由投审会通过许可其海外投资行为后」的侵害人权行为,例如,2011年味王企业在柬埔寨迫害居民并污染当地环境,今年宝成公司则在缅甸阻挠员工进行工会活动,涉及非法解僱罢工劳工等相关事件。
除此之外,该行动计画也承诺将落实重要人权公约。如果以自2013年至今已进行三次的两公约审查为例,审查委员会已在结论性意见中多次建议我国须根据UNGPs「制定有拘束力的法规」以监督与管制企业落实社会责任,政府更有义务确保不论是在台湾或海外营运的台湾企业,抑或在台湾营运的外国企业,皆应尊重一切人权,尤其是影响劳动条件、女性劳工与移工地位、工会团结权、居住权、土地权及环境权之特定商业活动。其中,政府颁布的此一法规也应规范前述企业在整个供应链中遵守人权的义务,包括纠正和补救措施。然而,对此我国目前仍未有任何进展。
针对台湾目前最为严重的外籍渔工剥削问题,施逸翔秘书长指出,目前台湾人权促进会、全球劳工论坛等非营利组织正发起一项名为「Wi-Fi for Fishers at Sea」倡议行动。据调查,许多远洋渔工会因为船上设备不足或高压的管理作风,使得其有长达15至22个月被「孤立」在狭小恶劣的劳动环境之中。从职业安全的角度,这种孤立性已使渔工的身心健康遭到危害,更危及其取得有效救济之管道,因这些渔工无法随时提出申诉,亦难以联系到自己的工会或相关团体,以寻求重要资讯或及时处理劳资争议。这个问题更突显我国政府确有将国际劳工组织第188号公约内国法化之必要。
◎欢迎共同持续关注「供应链企业责任与国际人权」
最后的综合讨论环节,与会者的提问相当踊跃。首先有关强迫劳动风险的辨识问题,此一困难问题同时也与UNGPs的第二支柱有着密切关联,因为企业对人权的尊重责任必须优先侧重在「人权侵犯风险最高的场域」中。至于应如何辨识,凌博士认为强迫劳动的认定非常复杂,因此必须透过对人权法律、劳动标准的解释和理解,才能清楚地界定之,同时再次呼应与谈人林志洁教授所述,即法律专业人士积极参与之重要性。林志洁教授认为,在人权保护的问题上政府必然要面对诸多选择和取舍,或可以从周边的、程序性的规定着手,企业便不会太过抗拒,且能循序渐进地有所改善核心问题。邱羽凡教授则建议与会者参考Work Better Innovations发行的「了解国际强迫劳动指标:台湾中小企业实务指南」手册。开启与中小企业对话之一大契机,同时也非常期待NGO能够与企业内部展开更多的人权合作。
邱羽凡副教授与凌怡华博士将于2023年2月于阳明交大开设「供应链企业责任与国际人权」Corporate responsibility and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in supply chains 课程,欢迎关心此题者选修,共同持续进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