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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业规定-阳明交通大学(交大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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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大学     清华大学     阳明交通大学(交大校区)

国立阳明交通大学(交大校区) 文化研究 学分学程实施办法
99学年度第四次(990622)教务会议修订

一、为提供本校同学人文社会学域之专业训练,并为支援台湾联合大学系统跨校「文化研究学程」,本校特设立「文化研究学程」,以培养具有跨领域研究、批判思考与知识实践能力之学生。
二、本学程由台湾联合大学系统文化研究跨校学程委员会规划,由本校相关系所(外文系、人社系、社文所、族群所等单位)及台联大系统相关系所支援此学程之开授课程。每学期之课程规划经学程课程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公布。
三、凡本校之学生,均可经申请核准后成为本学程之正式学生。
四、本学程学生依下列修课规定修毕本学程课程18学分以上者,均由本校发给「台湾联大系统文化研究跨校学程」修毕证明,并在成绩单上加注「修毕台湾联大系统文化研究跨校学程XX学分」:
1.必修「文化研究导论」一门(3学分)
2.选修四类特色课群如下:
i. 批判理论与东亚现代性 
ii. 思想与运动
iii. 性/别研究
iv 视觉文化
3.非所属系所课程需至少修毕6学分。
4.课程依年级分类为「基础课程」、「进阶课程」、「专题课程」:「基础课程」为大学部课程,「进阶课程」为硕士班课程(大四同学可以上修),「专题课程」为硕、博士班课程(硕二以上)。
五、本校学生得选修台湾联合大学系统所属各校之「文化研究学程」所开设之课程,以抵免同性质之课程学分,可抵免之学分总数不限。
六、申请核发证书之程序如下:
1.毕业当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内请向学程办公室申请核发学程证明文件。
2.学程办公室核定后资料转交校方,于毕业时取得学程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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